「台灣的家長非常奇怪,他們大多反對自己的孩子在國高中、甚至大學時交男/女朋友,卻希望孩子在出社會一兩年後趕緊結婚。彷彿結婚對象會從天上掉下來一樣,想結就可以結。」─《厭世動物園》
這段話我覺得超有道理。記得國中讀的是私校,那時明明已經不是戒嚴時期,卻擺明立下「禁止男女交往」的校規,我到現在都覺得當初哭著寫悔過書的自己很委屈。
班導當著其他老師的面,用鄙視的眼神把警告書甩到我面前,叫我一字一句跟著她的話寫:「與____同學狀似親暱...保證再也不發生...」後面寫了哪些荒唐內容我已淡忘,只記得自己最後哭著打電話回家,說我不想待在這裡,我想回家。
我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,需要被這樣羞辱。
我沒有犯法,沒有做任何傷害自己的事情。青春期對異性產生好感很正常,這是人格發育的一部分。忽視兩性觀念、判斷價值的重要性,台灣教育總是繞過事實的本質,因為害怕孩子受傷,錯把束縛當成一種保護,讓一代代的孩子成長在不同的遺憾裡。
這件事情導致之後的5到10年,我的潛意識裡一直認為與長輩分享自己的交往關係是件可怕的事情。無論當下的幸福多值得分享,對戀愛有哪些疑難雜症,直覺不斷警告著我:「他們只會反對、只會斥責。」這一關,我只能慢慢的擊破心魔。
現在的學生聽到「禁止男女交往」,應該就跟聽到「髮禁」一樣會傻眼翻桌以為這是古老傳說吧?這不只值得翻白眼,還值得上街抗議,X,誰說交往只限男女?
#我支持婚姻平權
#30歲前要趕快結婚這句廢話也是一種精神凌遲